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和侵占罪。

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犯罪行为,需要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出控告,法院才予以处理。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果侮辱行为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被害人不告诉的,司法机关不会主动处理。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同样,只有被害人提出控告,司法机关才会介入。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一般情况下,这种犯罪需要被害人自己告诉。但如果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

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在一定程度上尊重了被害人的自主意愿和处分权,同时也考虑到这类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关系较为特殊等因素。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果被害人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犯罪行为能够得到应有的惩处。

什么样的犯罪行为告诉才处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