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二妻的婚姻构成重婚罪。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一夫一妻制是法定的婚姻制度。所谓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一夫二妻的情况明显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在已经有合法婚姻关系存续的情况下,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再次办理结婚登记,就构成了重婚罪。
婚姻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和规范的社会关系。法律之所以确立一夫一妻制,是为了维护婚姻的稳定、平等和家庭的和谐。重婚行为不仅破坏了原有的婚姻关系,给合法配偶带来极大的伤害,也对社会的公序良俗造成严重的冲击。
在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时,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这包括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共同居住、共同承担生活费用等。即使没有再次办理结婚登记,但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这种事实婚姻关系,同样可以认定为重婚。
此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人,也同样触犯重婚罪。这体现了法律对于破坏他人婚姻关系行为的严厉制裁。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重婚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证据和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判断和裁决。
总之,一夫二妻的婚姻在我国法律框架下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必然构成重婚罪,相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