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外没离婚生小孩不一定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的认定在法律上是较为复杂的,不能仅仅因为男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育有子女就直接认定为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实际情况中,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综合多种因素考量。
如果男方在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或者举行了结婚仪式、办理了虚假的结婚登记等,这种情况下,即便没有进行法律上的婚姻登记,也很可能构成重婚罪。
然而,仅仅是有了孩子,而没有上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一般难以认定为重婚罪。生育子女可能是由于一时的过错或意外,但这并不等同于建立了婚姻关系。
另外,还需要考虑证据的收集。要证明男方构成重婚罪,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这包括证人证言、相关的书证、物证等。如果证据不足,也无法认定为重婚罪。
总之,男方未离婚生小孩这一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其与第三者的关系及相关行为表现,结合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才能准确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