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具体来说:
首先,主体方面,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其次,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有配偶而又故意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如果没有故意的主观心态,则不构成重婚罪。
再者,客观方面,存在两种法定的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里的“有配偶”,是指已经依法登记结婚,建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而“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则是指再次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第二种情形是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里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表现为对外公开宣称是夫妻关系,共同居住、生活,参加社交活动等,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
最后,客体方面,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任何人不得违反。
需要注意的是,在认定重婚罪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进行判断。同时,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也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是否共同购置财产等。只有在充分满足重婚罪的构成要件的情况下,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