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管辖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

在确定起诉重婚罪的管辖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原则。

首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犯罪地具体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对于重婚罪而言,重婚行为发生的地点,比如办理重婚登记的地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地点等,都可以被视为犯罪行为地。而重婚行为导致的一些结果发生的地点,例如因重婚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传播的地点等,则可以被认定为犯罪结果地。

如果存在多个犯罪地,那么每个犯罪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或者由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被告人居住地通常是指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人有经常居住地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在实际操作中,确定管辖法院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获取便利程度、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等多种因素。同时,对于可能存在管辖争议的情况,相关法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协商和指定管辖。

总之,准确确定重婚罪的管辖法院对于保障案件的公正、及时审理具有重要意义。

起诉重婚罪如何确定管辖(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