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情况通常不构成重婚罪:1. 因遭受自然灾害外出谋生而重婚的;2. 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而重婚的;3. 因强迫、包办婚姻或因婚后受虐待外逃而重婚的;4. 被拐卖后再婚的。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虽然存在婚姻关系的重叠或者类似重婚的情形,但不被认定为构成重婚罪。

首先,因遭受自然灾害外出谋生而重婚的情况。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当事人为了生存被迫离开原居住地,在新的地方重新组建家庭。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主观恶意较小,更多是出于生存的无奈,一般不认定为构成重婚罪。

其次,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而重婚的。如果配偶长时间失去联系,导致家庭经济、子女抚养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当事人在艰难的处境下再次结婚,其行为的违法性相对较低。

再者,因强迫、包办婚姻或因婚后受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当婚姻的成立并非基于当事人的自愿,或者在婚姻中遭受严重的虐待,为了摆脱困境而重婚的,也通常不作为重婚罪处理。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的前一段婚姻关系本身就存在合法性的瑕疵。

最后,被拐卖后再婚的。被拐卖的妇女在被迫与他人形成婚姻关系后,又与他人结婚的,不构成重婚罪。因为被拐卖者本身就是受害者,其后续的婚姻选择不应受到重婚罪的约束。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案件事实、当事人的主观状态以及社会背景等多方面的因素。法律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既要维护婚姻制度的严肃性,也要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和合理诉求。

哪些情况不构成重婚罪(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