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 63 万不还不一定构成诈骗,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

信用卡透支 63 万不还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要明确持卡人在透支信用卡时的主观意图。如果持卡人在透支之初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还大量透支,或者肆意挥霍透支资金,将透支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那么这种情况下很可能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

其次,考察持卡人透支后的行为表现。如果在透支后,持卡人通过改变联系方式、住址等逃避银行催收,或者经银行催收后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归还,这也会增加被认定为诈骗的可能性。

另外,银行的催收程序和相关证据也是重要的判断依据。银行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有效催收,并保留相关的催收记录和证据。如果银行的催收工作存在瑕疵,可能会对认定诈骗产生影响。

然而,如果持卡人在透支后,确实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还款,比如遭遇重大疾病、突发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并且能够积极与银行沟通,表现出还款的诚意,或者在有能力还款后尽快偿还部分或全部欠款,那么一般不认定为信用卡诈骗。

总之,判断信用卡透支 63 万不还是否构成诈骗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持卡人的主观意图、客观行为、银行的催收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在司法实践中,会由相关部门依据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做出准确的判定。

信用卡透支63万不还算不算诈骗(0)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