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既遂的惩罚包括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具体的量刑幅度会根据犯罪的情节轻重而定。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当信用卡诈骗罪既遂,其面临的惩罚主要依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和数额大小来确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数额较大”,一般是指诈骗数额在 5000 元以上不满 5 万元。“数额巨大”通常是指诈骗数额在 5 万元以上不满 50 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则是指诈骗数额在 50 万元以上。

在判断犯罪情节时,除了诈骗的数额,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人的犯罪动机、是否累犯、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是否积极退赃等。例如,如果犯罪人是累犯,可能会被从重处罚;如果有自首情节并且积极退赃,可能会从轻处罚。

此外,司法实践中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和处罚,还会综合考虑信用卡的使用方式、诈骗手段、造成的社会危害等多种因素。例如,通过伪造信用卡进行诈骗,或者恶意透支且经银行多次催收仍不归还的,都会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但在量刑时可能会有所区别。

总之,信用卡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一旦构成既遂,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也提醒广大公众要合法合规地使用信用卡,避免陷入犯罪的泥潭。

信用卡诈骗罪既遂有哪些惩罚(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