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的量刑,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在量刑方面,具体的轻重程度会根据犯罪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来综合判定。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可能会被判处较轻的刑罚,比如拘役或者相对较短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数额巨大”,通常是指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可能包括给投资者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等。“其他严重情节”则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认定,比如多次擅自发行、发行范围广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
如果是单位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一方面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另一方面会对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对个人的量刑规定进行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具体案件的量刑,法官会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犯罪后的表现等,以确保量刑的公正和合理。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可能会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