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是违反国家规定的。

高利贷,通常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在我国,放高利贷的行为是被明确禁止的,因为它违反了国家的相关金融法规和政策。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法律对于民间借贷利率设定了上限,旨在保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超出法定利率上限放贷,即属于高利贷范畴,不受法律保护。

其次,放高利贷可能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对于借款人而言,过高的利息负担可能使其陷入沉重的债务困境,甚至导致家庭破裂、个人信用破产等严重后果。同时,高利贷还可能滋生一些非法催债行为,如暴力催收、威胁恐吓等,严重影响社会的安定和谐。

再者,从金融监管的角度出发,高利贷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正规的金融机构在开展信贷业务时,需要遵循严格的风险评估和监管要求,以保障金融系统的稳定。而高利贷往往游离于监管之外,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总之,放高利贷是一种违法违规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借贷双方的利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金融秩序。在进行借贷活动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选择合法合规的渠道和方式。

放高利贷是否违反国家规定(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