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贷款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在法律上,对其构成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

首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认定贷款诈骗罪的关键要素。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按照正常的贷款约定去履行还款义务,而是意图将所贷款项据为己有。

“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是常见的诈骗手段之一。犯罪人通过虚构根本不存在的资金来源或项目,来获取金融机构的信任,从而获得贷款。

“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例如伪造与他人的合作协议、买卖合同等,制造出一种看似合理的贷款需求和还款能力的假象。

“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可能包括伪造的财务报表、收入证明、纳税证明等,以夸大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还款能力。

“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如提供虚假的房产证、土地证等,让金融机构误以为有足够的担保物来保障贷款的安全。

“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即对同一抵押物进行多次担保,或者对抵押物的价值进行夸大担保,以获取超出抵押物实际价值的贷款金额。

最后,还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贷款诈骗罪。具体的数额标准会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贷款诈骗罪的设立,旨在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和安全,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防止犯罪分子通过欺诈手段获取贷款,给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损失。一旦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

贷款诈骗罪的含义是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