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的认定通常基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对其作品实施了受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且缺乏法定的免责事由。

侵犯著作权的认定是一个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和判断标准的过程。

首先,需要明确著作权所涵盖的权利范围。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例如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如果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实施了这些权利所控制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侵权。

其次,判断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的使用。例如,在没有获得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其作品等。

再者,侵权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也是认定的考量因素之一。一般来说,故意侵权的情节相对更为严重,但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是过失也可能构成侵权。

另外,是否有合法的抗辩理由也至关重要。比如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法定许可则是在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形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最后,对于侵权的认定,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证据。比如侵权作品与原作品的相似度、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对原著作权人造成的损害等。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通过技术鉴定、专家意见、相关书证物证等来确定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

总之,侵犯著作权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判断。只有在充分了解和遵循相关法律原则和规定的基础上,才能准确地认定是否存在著作权侵权行为,并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和救济。

侵犯著作权要如何认定(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