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信用卡 75 万不还不一定构成诈骗,但如果存在恶意透支等情形,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欠款 75 万不还,是否构成诈骗不能一概而论。一般来说,如果是正常的信用卡消费,由于个人财务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还款,且在银行催收后积极与银行沟通、尝试制定还款计划等,通常不认定为诈骗。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恶意透支的行为,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银行在发现持卡人欠款逾期未还时,通常会进行催收。如果经过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且满足上述恶意透支的情形,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需要注意的是,信用卡诈骗罪是一种刑事犯罪,一旦被定罪,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罚金等。同时,信用卡欠款不还还会对个人的信用记录造成极大的损害,影响未来的金融活动,如贷款、办理新的信用卡等。
在面对巨额信用卡欠款时,建议欠款人积极与银行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尽量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