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全部退款是否需要定刑,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侵占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中关于侵占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就可能会被定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首先,要判断侵占的财物是否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同地区对于“数额较大”的认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需要达到一定的金额。
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能够证明其最初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或者在事后积极采取措施归还财物,可能会影响定罪量刑。
然后,如果在侵占行为被发现后,行为人能够及时退还全部款项,并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在量刑时可能会予以从轻考虑。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不会被定刑。
最后,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犯罪的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行为人是否有前科等。如果侵占行为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也有可能不作为犯罪处理。
总之,侵占全部退款是否定刑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