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他人吸毒的立案标准如下:
1、教唆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教唆他人吸毒,是指以引诱、教唆、欺骗的方法,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教唆行为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
2、教唆未成年人吸毒的,从重处罚。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对于毒品的危害认识不足,自我控制能力较弱,教唆未成年人吸毒的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3、在认定教唆他人吸毒罪时,要注意区分教唆他人吸毒与欺骗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等行为的界限。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教唆他人吸毒的行为,法律将予以严厉打击,以保护公民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