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诈骗罪会受到处罚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2. 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3. 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这里的冒用,是指行为人擅自以合法持票人的名义,支配、使用、转让自己不具备支配权利的他人票据的行为。

4.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

5.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需要注意的是,票据诈骗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观上具有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上述法定的行为,并且达到了法定的数额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票据诈骗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以确保准确地定罪量刑。

票据诈骗罪会受到处罚的情形有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