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简单共同犯罪:也称为共同正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的情况。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都是实行犯,他们的行为共同形成了犯罪结果。
2、 复杂共同犯罪: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存在教唆犯、帮助犯和实行犯。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人;帮助犯是为犯罪行为提供帮助,创造便利条件的人;实行犯则是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3、 一般共同犯罪: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人之间只是为了实施某一具体犯罪临时结合在一起,犯罪行为结束后,其犯罪结合的关系也就不复存在。
4、 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也就是犯罪集团,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具有较为严密的组织性,成员相对稳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共同犯罪形式的划分有助于准确认定各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给予适当的刑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共同犯罪形式的认定,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