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抽头也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开设赌场罪的认定,并非仅仅依据是否抽头这一单一因素。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以下情况即使没有抽头,也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

1、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具。如果某人专门为他人赌博提供固定的场所,并且准备了用于赌博的工具,例如牌桌、麻将机等,即便没有从中抽头,也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

2、组织他人进行赌博。积极组织他人参与赌博活动,包括召集赌客、安排赌博时间和规则等,即使不抽头,这种组织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

3、通过赌场盈利的其他方式。比如以收取场地租金、从赌客赢取的钱款中分成、接受赌客的贿赂等间接方式获取利益。

4、规模和影响较大。如果参与赌博的人数众多、赌资数额巨大、赌博活动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恶劣等,即便没有直接抽头,也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总之,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是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的,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情况。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断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

不抽头可以认定为开设赌场吗(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