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谅解书也有可能判缓刑,但难度相对较大。
缓刑的适用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谅解书只是其中之一。法院在判断是否适用缓刑时,主要依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有无再犯罪的危险等。
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比如是初犯,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较小,被告人积极认罪、悔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采取措施弥补损失,或者有其他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即使没有谅解书,也有可能被判处缓刑。
然而,如果犯罪性质恶劣,比如涉及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或者犯罪情节严重,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危害,即使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没有谅解书的情况下,通常很难判处缓刑。
总之,是否判处缓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结果,谅解书不是决定缓刑的唯一因素,但它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法院的判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