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医疗事故犯罪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
1. 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是指取得执业资格的从事医疗活动的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2. 主观方面,医疗事故犯罪通常为过失犯罪。也就是说,医务人员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3. 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比如,手术中严重违规操作、用药错误、延误治疗等。
4. 造成的后果方面,必须出现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结果。“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一般是指造成就诊人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严重后果。
5. 因果关系方面,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与就诊人的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就诊人的死亡或者身体严重损害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所直接导致的。
认定医疗事故犯罪是一个复杂且专业的过程,需要由专业的司法机关,依据充分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