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在交通肇事中,例如司机在驾驶时没有注意道路状况,没有预见到可能会发生碰撞事故。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比如,司机明知超速行驶可能会引发事故,但自认为自己的驾驶技术高超能够避免,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交通肇事罪通常是由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如超速、超载、违规驾驶等行为,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行为人在实施这些违规行为时,并非积极追求事故的发生,而是由于对自己行为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或者对避免事故发生的能力过于自信,从而造成了危害后果。

综上所述,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

交通肇事罪是否属于过失犯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