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罪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主观方面不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主观上是过失,即行为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持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心理态度。而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其次,犯罪构成要件不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的基础上,因逃逸行为导致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故意杀人罪则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手段和方式多种多样。
再者,处罚力度不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罚相对故意杀人罪较轻。故意杀人罪通常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从法律认定的角度来看,区分两者关键在于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和行为的客观表现。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总之,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罪在主观、客观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百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