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判刑前的拘留通常有两种情况,分别是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一般适用于交通违法行为较轻,未构成犯罪的情况。行政拘留的期限通常在 1 日以上 15 日以下。行政拘留的时间不会折抵到之后的刑事判刑中。

刑事拘留则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 10 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 14 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 37 日。

如果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处刑罚,被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刑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也就是说,如果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了若干天,在判刑后,这些被拘留的天数会在最终的刑期里相应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拘留情况和如何计算,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交通肇事罪判刑前的拘留怎么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