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立案后抓人的时间并没有固定的标准,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如果交警在现场查处到醉驾行为,会当场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拘留犯罪嫌疑人。
但如果不是在现场查处,而是通过其他线索或证据确定醉驾的,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警方需要进行调查取证,核实相关情况,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几天甚至更长时间。
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可能还需要对血液酒精含量的检测结果进行进一步的确认和分析,或者需要补充其他证据,这也会影响抓人的时间。
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有逃跑、毁灭证据或者对社会有较大危害等情况,警方可能会加快抓捕的进度。
总之,醉驾立案后的抓人时间不是绝对的,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警方的调查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