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鉴定期间能否取保候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精神病鉴定期间,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是有可能被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精神病鉴定期间,如果经过初步判断,认为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的行为可能受到精神疾病的影响,并且其本身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险性,同时能够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那么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所涉案件性质严重,比如涉及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等,即使在精神病鉴定期间,也可能不被批准取保候审。
需要注意的是,最终是否能够取保候审,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