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家属申请探视,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 了解探视规定:家属需要向服刑人员所在的监狱或看守所咨询具体的探视政策和规定,包括探视的时间、地点、允许探视的人员范围等。

2. 准备相关证件:一般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有效证件。

3. 提出探视申请: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者按照监狱、看守所规定的方式提出探视申请。有些地方可能要求填写特定的申请表。

4. 等待审批:监狱或看守所会对探视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会通知家属。

5. 按照规定探视: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家属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探视。在探视过程中,要遵守监狱或看守所的相关规定,如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不得传递违规信息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监狱和看守所可能在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上会有所差异。家属在申请探视前,务必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了解,以确保探视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判刑后家属怎么才能申请探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