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达到此标准通常可以立案。

2、诈骗金额的计算包括行为人已经取得的财物以及预期可得的财物。

3、对于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即使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如果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或者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也应当立案。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且具有前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予以立案。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立案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司法实践有所调整。在实际案件中,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同时,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可能会随着时间和社会情况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和变化。

诈骗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