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当事人通常无权直接查看律师的案卷。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对案卷材料负有保密和妥善保管的义务。律师所获取的案卷材料是基于其作为辩护人或代理人的职责和权限,用于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辩护和代理服务。

当事人与律师之间是委托关系,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准则,以专业的方式处理案件相关事务。

然而,律师有义务向当事人如实告知案件的进展情况、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等重要信息,以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

虽然当事人不能直接查看律师的案卷,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经过合法的程序和审批,例如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相关证据可能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向当事人出示和说明。

总之,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和律师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一般不允许当事人直接查看律师的案卷。

刑事案件当事人是否有权看律师的案卷(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