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后没有被起诉是没有案底的。
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而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是刑事处罚。在刑事拘留后,如果经过进一步的侦查,检察院认为犯罪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等原因,决定不起诉,那么就意味着当事人没有被认定为犯罪。
没有被认定为犯罪,就不会有犯罪记录,也就是没有案底。但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这一经历可能会在公安机关的相关记录中留存,但这并不等同于案底。这种留存的记录通常是为了执法机关内部的工作需要,一般不会对个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总之,只有经过法院的审判,被认定有罪并判处刑罚,才会留下案底。刑事拘留后未被起诉的情况,不会产生案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