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撞坏车辆的判刑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醉酒驾驶机动车撞坏车辆的行为,在法律上的定性和判刑标准较为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量。
首先,如果仅仅是醉驾导致车辆损坏,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一般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然而,如果醉驾撞坏车辆的同时,造成了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那么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判刑幅度相对较宽,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判定具体的判刑时,法院会考虑多种因素,如醉酒的程度、事故的严重程度、造成的损失大小、是否有自首情节、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等。
例如,如果醉驾者在事故发生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车辆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那么在判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反之,如果醉驾者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态度恶劣,拒不赔偿,那么判刑可能会相对较重。
此外,司法实践中,对于醉驾撞坏车辆的案件,还会结合相关的证据,包括酒精检测报告、事故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等,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确保判刑的公正和准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