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移交检察院后,通知的时间并没有固定的标准,一般会在一个月内,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延长。

当一个案子被移交到检察院后,通知相关人员的时间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案件的复杂程度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案件较为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检察院可能会相对较快地完成审查并通知相关方;但如果案件复杂,涉及众多证据的核实、证人的询问等,通知的时间可能就会有所推迟。

其次,检察院的工作负荷也会对通知时间产生影响。如果检察院同时处理大量的案件,那么在分配资源和安排工作进度上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从而导致通知时间的延后。

此外,法律规定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这里的决定包括是否起诉、补充侦查等。在作出决定的过程中,检察院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这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规定了大致的时间范围,但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通知时间还需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当事人或其家属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检察院咨询案件进展情况,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总之,案子到检察院后的通知时间没有绝对的固定期限,需要综合考虑案件本身的情况、检察院的工作安排等多方面因素。

案子到检察院多久通知(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