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传唤是怎么回事?

简要回答: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传唤,通常是为了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核实证据或者告知犯罪嫌疑人相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等。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这期间,犯罪嫌疑人的行动会受到一定限制,但相对自由。而检察院的传唤是正常的诉讼程序。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有责任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传唤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因为需要其补充案件相关的陈述和说明。比如案件中有一些细节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或者有新的证据出现需要犯罪嫌疑人进行解释。检察院也可能会借此机会告知犯罪嫌疑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如有权委托辩护人、有权申请回避等。 在接到检察院的传唤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应讯。如果无故不到,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而且,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工作,如实陈述案件情况,对于案件的处理和自身的权益保障都是有益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检察院传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应保持冷静,如实回答问题,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如果对传唤的具体事项或者自身的权利义务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提前咨询律师,以获得专业的法律帮助和指导。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传唤(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