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非法行医者通常不具备合法的行医资格和条件,其行医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

在医疗事故的认定中,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行医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非法行医者由于未经过正规的医学教育和培训,未取得合法的行医资质,他们的行为不受医疗行业规范和监管的约束。

当发生非法行医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时,不能按照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和标准来解决。这种情况更多地被视为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非法行医者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非法行医行为严重危害了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对于患者来说,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和有资质的医务人员进行诊治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措施。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和执法机关也应当加强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维护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总之,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范畴,而是需要通过法律的其他途径来对受害者进行保护和对违法者进行惩处。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属于医疗事故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