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强奸男人在我国刑法中一般不构成强奸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强奸罪的对象被明确规定为女性。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女性对男性实施的性侵犯行为就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女性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意志,强制对其实施性侵犯行为,虽然不构成强奸罪,但可能会构成强制猥亵罪。
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这里的“他人”就包括了男性。在判断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时,关键在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背了被害人的意志,是否使用了强制手段,以及是否对被害人的性羞耻心造成了侵犯。
需要指出的是,法律对于性犯罪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变化,对于性犯罪的法律规定也在不断地完善和调整。对于这类较为复杂和敏感的法律问题,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认定和处理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行为的性质、手段、后果以及社会影响等。
同时,对于性侵犯行为,无论是男性对女性,还是女性对男性,都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约束。每个人都有权在法律的框架内,保护自己的身体和尊严不受侵犯。加强对性侵犯行为的打击和防范,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是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任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孩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女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女孩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女孩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