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立案标准一般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等情形。恶意透支的立案标准通常为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达到一定标准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立案:

1.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

2. 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

3. 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

对于恶意透支的情形,其立案标准通常为: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信用卡诈骗的认定和立案标准的把握,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持卡人的透支行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是否有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是否存在逃避催收等情况。

此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也可能会有所调整和变化。在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信用卡领用合约的规定,合理使用信用卡,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