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既遂的处罚标准一般为拘役,并处罚金。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对于危险驾驶罪既遂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拘役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罚金的数额则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危险驾驶罪的认定是基于具体的行为和情节。例如,醉酒驾驶机动车,需要明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否达到或超过法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会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前科劣迹、是否造成实际损害后果等因素。

如果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比如,危险驾驶行为导致了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总之,危险驾驶罪的处罚标准旨在维护公共交通安全,对那些危害公共安全的驾驶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危险驾驶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