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分子需要严格遵守一系列规定,以确保假释的效果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首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是最基本的要求。这意味着假释人员不能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无论是轻微的治安违法行为还是严重的刑事犯罪。任何新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可能导致假释被撤销,重新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服从监督是至关重要的。假释人员需要积极配合监督机关的工作,按时向监督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包括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动态。这种报告不仅是一种形式,更是监督机关了解假释人员改造情况和行为表现的重要途径。

关于会客规定,假释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监督机关制定的相关要求。这是为了防止假释人员与不良人员接触,避免受到不良影响或者参与违法活动。

此外,如果假释人员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必须事先报经监督机关批准。这是为了保证监督机关能够及时掌握假释人员的行踪和活动范围,防止出现监管失控的情况。

总之,假释考验期内的规定旨在帮助犯罪分子更好地融入社会,同时也是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一种保障。假释人员应当充分认识到遵守这些规定的重要性,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积极改造,争取顺利度过假释考验期,真正实现回归社会的目标。

假释考验期内应遵守什么规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