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妇之夫与他人同居不一定构成重婚罪,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对于有妇之夫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婚罪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要明确同居的具体形式和程度。如果只是偶尔的共同居住,或者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通常不认定为重婚罪。然而,如果有妇之夫与他人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并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周围的人也普遍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么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构成重婚罪。

其次,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还需要考虑是否存在再次办理结婚登记的行为。如果有妇之夫在已有合法婚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无论其是否实际共同生活,都毫无疑问构成重婚罪。

此外,证据的收集在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中起着关键作用。要证明有妇之夫与他人构成重婚罪,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实他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邻居的证言、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双方的通信记录等。

在法律实践中,对于重婚罪的认定是较为严格的。这是因为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法律的严肃性需要得到保障,同时也要避免对公民的正常社交和生活造成过度干涉。

总之,有妇之夫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判断。如果发现有类似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有妇之夫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