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与诽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方式、行为内容以及主观方面等方面存在不同。
侮辱罪和诽谤罪都是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和名誉权的犯罪,但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行为方式上看,侮辱罪通常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这里的“暴力”不一定是直接的身体伤害,也包括使用强力的手段,如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其他方法”则范围较广,比如使用言语进行辱骂、嘲弄,或者以文字、图像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而诽谤罪则是通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其重点在于“捏造事实”并且“散布”。
其次,在行为内容方面,侮辱罪可以是用真实的事实来贬低他人人格,不一定是虚假的内容;但诽谤罪必须是捏造虚假的事实。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所陈述的是真实的情况,即便对他人名誉造成了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
再者,主观方面也有所不同。侮辱罪的主观方面通常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名誉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诽谤罪的主观方面同样是故意,但更强调行为人具有“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的故意。
此外,在犯罪对象上,侮辱罪的对象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多数人;而诽谤罪一般是针对特定的人。
在构成犯罪的标准上,侮辱罪通常要求情节严重,比如侮辱行为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诽谤罪也要求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比如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
总之,侮辱罪和诽谤罪虽然有相似之处,但在具体的构成要件和表现形式上存在着诸多差异。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区分两者,以正确定罪量刑,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诽谤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8〕30号],[1998.12.17发布,[1998.12.23实施]
第六条 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