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四个要素。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客体是社会风尚和社会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首先,从主体来看,赌博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在主观方面,赌博罪必须是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这意味着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赌博行为,并且希望通过这种行为获取经济利益。如果仅仅是出于娱乐、消遣等目的,偶尔参与赌博,不构成犯罪。

从客体上讲,赌博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尚和社会管理制度。赌博活动不仅败坏社会风气,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秩序。

客观方面,赌博罪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

对于“聚众赌博”,常见的情形有:组织 3 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 5000 元以上的;组织 3 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 5 万元以上的;组织 3 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 20 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10 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要准确认定赌博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构成要件的各个方面,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赌博行为的认定和处罚,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情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赌博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