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和诽谤罪在一般情况下属于亲告罪,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亲告罪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侮辱罪和诽谤罪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亲告罪,这意味着被害人需要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这类犯罪往往涉及个人的名誉和尊严,被害人对自身权利的维护意愿和对犯罪行为的容忍程度具有较大的主观性。
然而,如果侮辱、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不再是亲告罪。这种情况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通过网络等公开渠道广泛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引发大规模的社会动荡或公共秩序混乱;对国家形象、政府声誉等造成严重损害。
对于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例如,在公共场所当众辱骂他人,或者通过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
诽谤罪,则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比如,编造虚假的丑闻并在网络上大肆传播。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侮辱、诽谤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通常会综合考虑行为的手段、方式、范围、后果等因素。比如,行为人的手段是否恶劣,传播的范围是否广泛,对被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程度等。
总之,侮辱罪和诽谤罪一般属于亲告罪,但在特定条件下可能转化为非亲告罪,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八条【告诉才处理的含义】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