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一般为恶意透支 5 万元以上。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从而达到立案标准。

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是否构成恶意透支,不能仅仅依据透支金额来判断,还需要综合考虑持卡人的透支行为、还款能力、透支后的表现等多种因素。

例如,如果持卡人在透支后,通过改变联系方式、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银行催收,或者将透支资金用于非法用途,那么即使透支金额未达到 5 万元,也可能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和处理,会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以确保法律的准确适用和公正裁判。

总之,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金额一般为 5 万元以上,但具体的判断和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使用信用卡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信用卡诈骗罪多少金额立案(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