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数量较大”,一般是指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数量巨大”,则通常是指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
在具体的量刑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确定最终的刑罚。
例如,如果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有立功表现,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等,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反之,如果犯罪分子拒不认罪,或者在犯罪过程中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那么法院可能会依法从重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的适用是一个严谨和复杂的过程,对于具体案件的定罪量刑,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准确的判断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