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主体为一般主体;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 16 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客体方面,侵害的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运输。
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交通运输法规”主要指公路、水上和城市的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其次,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重大事故”主要表现为在事故中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里的“重伤”,依照相关司法解释,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最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事故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即重大事故是由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所引起的。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各个方面的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准确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