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不算取保候审。

缓刑和取保候审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取保候审只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仍在继续侦查、起诉和审判。

缓刑则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需要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总之,取保候审是在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而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二者在性质、适用条件、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缓刑算不算取保候审(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