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根据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程度而定。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在判断量刑标准时,关键在于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结果。如果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通常表现为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而如果生产、销售劣药,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包括但不限于造成多人重伤、多人残疾或者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认定和量刑,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生产、销售劣药的数量、违法所得的数额、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

此外,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药品的生产、销售有着严格的规范和监管,旨在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任何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

总之,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明确而严格的,这是为了维护药品市场的秩序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