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死亡案件通常不可以进行刑事自诉,一般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家暴导致死亡的情况,多数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框架下,此类案件一般不符合刑事自诉的条件。刑事自诉案件通常是一些情节较轻、危害不大、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比如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等,且有明确的告诉才处理的规定。
然而,家暴死亡这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通常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公诉,以确保案件得到全面、公正、严肃的处理。
公诉案件能够充分调动国家的司法资源,对犯罪行为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证据收集。公安机关具有专业的侦查手段和能力,可以获取更全面、准确的证据,包括现场勘查、证人询问、物证鉴定等。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能够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审查案件,决定是否起诉以及如何起诉,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家暴死亡案件中,涉及的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往往较为复杂。公诉程序能够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和司法的权威性,同时也能够给予被害人及其家属更充分的法律保障和救济。
总之,家暴死亡案件通常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通过国家的刑事司法程序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以实现对犯罪的惩罚和对社会秩序的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