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经济案件的追诉期因罪名不同和可能判处的刑期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为五年到二十年不等。
经济犯罪追诉时效的长短取决于具体的罪名以及可能判处的刑罚。在我国刑法中,经济犯罪包含众多罪名,如诈骗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例如,对于一些常见的经济犯罪,如诈骗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那么追诉时效为五年;如果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诉时效则为十年;如果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需要注意的是,在确定追诉时效时,应当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准,而不是实际判处的刑罚。同时,如果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此外,如果司法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总之,对于一般经济案件的追诉期,需要具体分析所涉罪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来准确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