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既遂的量刑幅度,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公司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通常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擅自发行债券的数额大小、未兑付的数额、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大小、对金融秩序的破坏程度等。例如,如果擅自发行的公司债券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导致众多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那么量刑可能会相对较重。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该罪的认定和量刑,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并结合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准确。同时,法律的规定也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总之,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的行为是严重违反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