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经济犯罪事件牵连而被检察院扣押在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的情况下是合法的。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时,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力,其中包括对与案件相关的财物、证据等进行扣押。这种扣押行为通常是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和案件侦查的需要。
在经济犯罪案件中,检察院扣押相关物品或财产,是为了保证案件的顺利侦查、起诉和审判。扣押的目的在于防止证据被销毁、转移或者财产被隐匿、处分,以保障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和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对于检察院的扣押行为设定了严格的程序和条件。首先,必须有一定的证据表明被扣押的物品或财产与经济犯罪案件存在关联。其次,扣押的决定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扣押行为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如果检察院在扣押过程中违反了法定程序,或者扣押的物品与案件无关,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和申诉。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例如,在一些经济犯罪案件中,可能涉及到非法所得的资金、用于犯罪的工具或者与犯罪有直接关联的重要书证、物证等。检察院依法对这些物品进行扣押,以便后续的调查和处理。
总之,因与经济犯罪事件牵连而被检察院扣押是否合法,关键在于检察院的扣押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如果符合,那么就是合法的;如果不符合,当事人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济。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